产企业的名称、地址和注册号;
4.产地、生产批号、储存条件、保质期;
5.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;
6.装运日期、启运口岸和运输工具名称;
7.证书签发日期、官方兽医姓名印刷体和签字;
8.巴方的官方印章。
(四)牛血液制品如经过辐照处理,还应随附辐照证书。
九、进境检验检疫要求
(一)检疫审批。
进口巴西牛血液制品,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,取得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。
(二)证单核查。
1.核查是否附有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。
2.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。
3.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。
(三)货物检查。
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等规定,结合本要求,对进口巴西牛血液制品实施检验检疫。经检验检疫合格的,准予进境。
(四)不合格情况处理。
1.在证单核查和货物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情况的,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。
2.发现重大安全卫生问题,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措施,必要时赴巴西开展实地检查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1.输华牛血液制品成品检测要求
2.输华牛血液制品半成品检测要求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2024年4月16日